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教师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依据市编委批准下达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08年度接收高校毕业生的计划,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于近期面向社会招聘新教师。为使这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新教师的质量,现就有关招聘工作意见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教专业为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1、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历届未就业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毕业生(电子、会统、机电、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专业高中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特教专业为专科毕业生(具有初中教师资格)。
2、3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7届、2008届全日制未就业硕士毕业研究生(文化课类硕士研究生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三、招聘名额
1、硕士毕业研究生(20名)
2、本科毕业生(57名)
3、特教专科毕业生(2名)
具体指标数及专业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关资料(应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生所在学校和院系出具的关于学籍、专业及身份的证明;历届未就业的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考试费90元(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家庭特殊困难的报考者经审批可免交)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填写《市教育局择优录用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一门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一个职位。对于报考人数少于3名的职位,取消该报考职位,并通知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他相应职位。对于报考的人员,经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与考核
报考的本科(含特教专科)毕业生参加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统一组织的考试(笔试)和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核(面试)。报考的硕士毕业研究生报名后,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核。
1、考试(笔试)
(1)考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测试》(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相关知识)和《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包括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两科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2)考试成绩:每科卷面分数满分为100分。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和《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成绩5:5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成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以下环节计分时均按此原则执行。
(3)将应考者考试成绩按各用人单位所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有两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教学能力考核。
(4)考试时间: 5月11日下午1:30-3:00 《职业能力测试》;3:30-5:00《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
2、教学能力考核(面试)
(1)考核内容:撰写教学设计、课堂试教和普通话演讲。
(2)考核成绩:教学设计20%,试教70%,普通话10%,总分为100分。
(3)考核时间:5月17日至5月 23日(研究生考核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考核结果及考核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
(4)考核程序和要求
①各用人单位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由办公室、教务处负责人和相关学科的骨干教师组成的考核领导组,并成立相关学科考评组。考评组成员为7人,其中相关学科教师不得少于3人,考评组负责听课评议和评分活动。考核领导组长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单位考核工作全过程,是单位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但不参加各项考核成绩的评分。
②考核领导组和学科考评组将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明确工作职责,遵守保密原则,并按照工作要求和规定的程序组织招聘。学科考评组成员参加考评活动由考核领导组临时通知,考评组成员在评分时,不讨论,不交流,个人独立进行。最后将个人的听课记录、评价意见和评分表等材料交考核领导组长密封,领导组在规定时间内,集体拆封汇总和统计,并各自签名后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原始材料学校封存备查。
③有关考核内容和题目,由考核领导组指定专人分别拟定,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学校对考核对象组织抽签以确定考核顺序和题目。
④应考者考核的每项成绩,按评委人数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人平均分计算。
⑤各用人单位在完成应聘人员各项考核后,将完整的书面考核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具体材料有:
A、单位考核领导组和学科考评组人员名单;
B、单位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
C、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汇总一览表;
D、单位学科考评组对考核成绩优胜者的个人听课记录、评价意见和评分表等考核材料。
⑥各用人单位在组织考核前,应将本单位考核时间(课堂开课节次)、内容、地点等事前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告,以接受市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⑦市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毕业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予以回避,不参与有关招聘工作。
⑧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举报和申诉。
(三)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市教育局对各用人单位上报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考核有效后,会同用人单位将应考者考试成绩与考核成绩,按5:5比例(考试50%,考核50%)合成,分单位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市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按向社会公布的招聘学科和人数,等额将初定为招聘对象的名单在用人单位内和芜湖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并同时按报考号公布未招聘人员成绩,接受社会和毕业生监督。
四、体检与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市教育局通知用人单位组织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用人单位同职位考核人员中,按考试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通知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的签约手续,市教育局人事科对单位所签的协议书统一审定后,集中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签约的审批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试用期按芜政办[2007]70号文执行)和服务期5年内本人不得提出考研(教育硕士除外)、辞职或人事调动。
经人事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和入编手续,享受入编公办教师待遇。人员聘用按《芜湖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 加强对市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工作的领导,保证招聘工作客观公正、有序稳妥地进行,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编办组成的市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旭东(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程若齐(市人事局调研员)、梅林(市编办副主任),王亚平(市教育局副局长),成员:张锡玲、胡宁、徐黎明、 李江峥、李旭、邢蔚。
六、日程安排:
4月9日—21日 市教育局将招聘新教师公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4月22日—23日 报考的毕业生按媒体刊登的公告到市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4月29日—30日 报考者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须知》;
5月11日 组织考试;
5月16日 通知用人单位,公布入围名单;
5月17日—23日 用人单位进行教学能力考核;
5月26日—27日 用人单位将完整的考核材料整理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6月1日—6日 市教育局审核考核材料确认有效后,通知用人单位等额将各学科招聘对象的名单在单位内和芜湖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6月10日—11日 市教育局对各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通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人事局 芜湖市编委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芜湖市教育局系统2008年接收高校毕业生指标分解表 |
|
单位 |
指标数 |
学历 |
岗位 |
所需学科 |
市一中 |
3+3 |
本科+硕士 |
高中教师 |
化学1、生物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1、研究生3(地理1、数学1、政治1) |
市二中 |
2+1 |
本科+硕士 |
高中教师 |
政治1、音乐1、研究生1(数学1) |
市三中 |
3+1 |
本科+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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