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2008年补充教师公告如下:
一、补充计划。(一)科类。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二)人数:2008年补充教师300人(初中180人、小学120人),其中:小学语文35人,小学数学35人,初中语文35人,初中数学35人,初中信息技术35人,初中物理5人,初中化学5人,初中政治5人,初中历史5人,中、小学英语45人(初中25人、小学20人),中、小学音乐20人(初中和小学各10人)), 中、小学体育20人(初中和小学各10人)), 中、小学美术20人(初中和小学各10人)。英语考试成绩前25名者到初中任教,后20名者到小学任教,音乐、体育、美术考试成绩前10名者到初中任教,后10名者到小学任教。如果某一科类报考人数与补充教师人数之比低于3∶1,则该科类补充教师名额由县补充教师领导小组研究,按比例调到其他科类。
二、补充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应、历届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师范类应、历届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补充对象面向社会,户籍不限(国家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必须经单位同意)。
三、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师范类应、历届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应、历届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一九七九年元月一日以后出生(以学籍档案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09年1月6日— 2009年1月20日。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3、报名费110元,其中:考试费90元、报名资料费和采像费20元,不含体检费、加试费等。4、考生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电子采像,并填写《阜南县补充教师资格审查表》。县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审查。
五、组织考试。1、考试科目、分值及内容:报考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为专业课和综合课。专业课120分,考相对学科专业内容;综合课80分,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报考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为专业课、综合课和加试课。专业课80分,考相对学科专业内容;综合课80分,考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加试课40分。2、试卷设置。综合课:初中和小学同设一张试卷。专业课: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信息技术和小学语文、数学各设一张试卷,初中英语和小学英语、初中音乐和小学音乐、初中体育和小学体育、初中美术和小学美术分别同设一张试卷。3、考试时间:笔试:2009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 专业科考试,下午:3:00—5:30 综合科考试;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专业加试:2009年3月1日上午9:00—11:30。4、考试地点:阜南一中。5、考场采像:考试时现场逐人采像,加强考场监督,采像资料存档备查。
六、验证、体检和考核。
验证:到省教育厅文凭验证中心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毕业证,到有关业务部门查验教师资格证等。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补充教师资格。
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按科类分别划定参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县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复查和考核。体检方案另行制定。
考核: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 比例按科类分别划定考核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考核工作由县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学籍档案、证件,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补充教师资格造成缺额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 科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结束后,缺额不再递补考核对象,考核合格人员个人档案纳入县人才中心管理,三年内不得申请提取档案。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七、审批聘用。考核合格者,由县政府审批聘用,由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核定工资手续,县编办核定编制手续,县财政局按供给标准核发工资,县教育局根据分配方案分配到缺额的农村中小学任教,试用期一年,所聘用人员在分配学校任教五年以上方可流动,有关事项按聘用合同规定执行。。
八、公示。报名、考试、验证、体检、考核、聘用等结果及时在阜南县政府网、阜南县人事人才网及公示栏和阜南县教育局阳光政务网及公示栏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6712057(设在县监察局)。本公告由阜南县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