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据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宣城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专职辅导员),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尚的职业道德、现代化的教育理念;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人事(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的人;2013年9月30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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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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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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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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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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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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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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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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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车辆工程、交通工程、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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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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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硕士为35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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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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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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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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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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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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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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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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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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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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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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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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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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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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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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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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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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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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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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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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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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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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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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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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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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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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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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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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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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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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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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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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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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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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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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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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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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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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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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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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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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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二)、面试
(1)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应试人员临时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和顺序,集中备课,依次试讲,试讲时间为20分钟。
(2)专职辅导员和教务处干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三)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调阅考生的个人档案,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再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等额递补。
(四)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公告》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个招聘过程由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