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萍乡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萍人社字[2002]164号),经市教育局同意,萍乡三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高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参加邪教组织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身体条件不合适从事学校工作的。
四、招聘考试
1.说课(教学岗位):临时抽签确定相应学科说课内容,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
2.面试(非教学岗位):现场答辩,答辩时间15分钟以内。
3.说课、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都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程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与管理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录用名单公示一周。
2.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工资、上编等手续。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咨询电话:0799832818,联系人:何水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