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上海市第十中学教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上海市教委、教育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教学岗位: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1人、政治教师2人、英语教师1人、历史教师2人、物理教师2人、化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 、美术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
非教学岗位:财务室财会专业1名,校长办公室干事1名(专业不限)、图书馆管理员2名(专业不限),政教处干事1人(专业不限)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能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教师岗位应聘者如经面试合格予以聘用的,须在五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不能评定职称。
6.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三、报名和面试程序:
2、简历初审:学校将通知简历初审合格者到上海市第十中学参加面试或试讲,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应聘。
四、上海市第十中学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永宁街45号上海市第十中学
邮编::200071
联系人: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