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铜陵市情简介
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中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全市面积1113平方公里,人口74万,辖一县三区。近年来,相继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
铜陵以悠久灿烂的青铜文化而闻名于世,是中国青铜文明的发祥地之一。采冶铜的历史始于商周,盛于汉唐,绵延3500多年,新中国第一炉铜水和第一块铜锭出自铜陵,第一家集铜采冶炼于一体的大型有色金属企业、第一个铜工业基地建在铜陵,由此被誉为“中国古铜都、当代铜基地”。
铜陵山水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境内拥有九华山头天门(大士阁)、金牛洞古采矿遗址、天井湖公园4A级风景区等自然人文名胜,是安徽“两山一湖”(黄山、九华山和太平湖)的北大门,是中国三大牡丹生产基地之一。铜陵富有金、银、铜、铁、硫、生姜、凤丹、麻,享有“八宝之地”的美誉,尤其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矿种齐全。境内已探明的矿有30多种,其中,铜的储量占安徽省70%以上,硫铁矿储量位居华东第一、全国第二,石灰石、黄金和白银的储量均居安徽省首位。
铜陵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地处长三角经济圈和武汉经济圈的交会中心,位于国家东西交通大动脉和安徽南北交通大动脉的十字交会点。已建成皖江第一桥、铜九铁路、沪铜铁路、合铜黄高速、沿江高速,正在兴建宁安城际铁路、京福高铁暨铜陵长江公铁大桥。长江铜陵港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开通对台海上直航。距正在建设中的九华山梅龙机场仅20多公里。
铜陵经济发展势头良好。201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9.4亿元,增长12.6%;财政收入达到115亿元,增长3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12.7亿元,增长3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25元,增长16.8%,农民人均纯收入8700元,增长20%,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铜陵工业基础厚实。工业化率达到69.7%,是中国最大的电解铜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硫磷化工基地、国家电子基础材料及新型元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围绕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经济结构的优化,铜陵正在加速经济转型,铜经济已初步实现由资源采掘、冶炼向精深加工转轨,电解铜产量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化工、电子、建材等支柱产业迅速崛起,铜陵有色、三佳模具、铜峰电子、精达股份、六国化工、安纳达钛业六家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已构成了“铜陵板块”。全市已初步形成铜、电子、纺织三大产业集群;硫磷化工、水泥建材、能源三大基础产业基地;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型材料三大接续产业。
铜陵开放大气包容。城市人口八成为外来移民,具有热情、淳朴、执着、开放、包容的城市特质。改革开放以来,与世界五大洲80多个国家建立了经贸联系,与国内外20多个城市结成友好城市,经济外向度保持在60%以上。
铜陵人民幸福指数较高。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2011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1万美元,人均财政收入超1.5万元,均居全省首位。2010年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程度达92.2%,市民幸福指数达85.42。
“十二五”期间,铜陵市将致力于构筑世界铜都、提升皖中南中心城市地位、建设幸福铜陵,全面完成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提前、四个翻番、五个示范、两个率先”的目标,努力把铜陵建成现代产业之城、创新创业之城、精致大气大城、平安幸福之城。
二、安徽省铜陵市高校毕业生及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1、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与职业培训补贴。地方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和跟踪辅导等服务。
2、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3、高校毕业生个人或合伙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人,属本市“零就业”、“低保”和“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人。
4、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又能带动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按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人数,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期限的,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2000元/人。
5、高校毕业生进入大学生创业园创业,自入园之日起,按规定减免登记、证照、物业管理、场地租赁等相关费用。从事科技创业的,除给予一定数额的立项资金扶持外,根据项目科技含量、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确定资助等级,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项目资助。入园企业(创业实体)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以创业人员的自有资产提供反担保,其他反担保人可以有价证券、存折、门面房、自有住房(两套以上)等提供反担保;入住大学生创业园4户以上的企业(创业实体)可以联保、互保。入园企业(创业实体)三年内实交税金的地方留成部分,按50%比例(最高10万元),由同级财政予以奖励。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铜陵就业政策
1、外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铜就业,可“先落户后就业”,对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先将户口、档案挂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享受本地毕业生就业的一切优惠待遇。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障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方面的服务。
3、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
(三)享受在铜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1、对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与本市中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政府相关住房政策的,按铜政办[2010]88号文件规定,市财政按最高不超过9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
2、对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大学毕业生;与本市中小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三年以上;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政府相关住房政策的,按铜办[2009]47号文件规定,市财政按每套80平方米标准,给予每平方米300元补助,县区财政和所在企业按市级补助标准1:0.5:0.5的比例进行配套补助。企业补助部分由申请人向所在企业申请。
3、、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通过有关程序,市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住房补助,引进人才属于科技领军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和专业骨干人才,分别给予60万、40万和20万住房补助。
4、对柔性引进人才,同一年度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达3个月以上的,按实际工作月份,市人才资金给予生活补贴,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博士每人每月分别补贴3000、2500、2000元。
5、在我市博士后工作站的研究人员,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鼓励出站的博士后留在铜陵工作,并享受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优惠待遇。
6、与我市企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入住人才公寓。
三、安徽省铜陵市2013年人才需求
附件: 铜陵市2013年人才(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