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铜陵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岗位计划表》中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
因工作需要,铜陵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详情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员招聘程序按照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编外聘用等程序办理。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铜陵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如有获奖资料或其他证书一并提供。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 日至 2015年12月31 日。
3.报名地点:铜陵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铜陵市长江中路119号,原市建委大院内4楼),联系电话:0562—2819272。
4.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试题,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工作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规定时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合成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各科成绩均相同,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如有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由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人社[2015]33号、铜编办[2013]33号等文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62-282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