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面向内地高校招聘教师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内地师范类院校、综合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本科、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年龄符合岗位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已取得或2017年6月底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
(五)具备岗位招聘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详见2016年阿克苏地区面向内地高校招聘2017届毕业生专业参考目录);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
二、招聘流程
(一)招聘
我县将派专人赴内地院校,以面对面交流和试讲方式为主,在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条件且有意向到新和县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招聘意向协议,并完成登记报名和资格审核。
(二)录用
2017年4月,由新和县教育局按照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的条件,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并上报自治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须参加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活动,待正式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自治区教师入编手续。如已签订意向协议学生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我县将安排其在本县任教,2017年—2019年期间,按正式录用教师标准同等支付工资、津贴等,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按本县正式教师同等对待。
(三)解聘
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学生2017年-2019年连续3年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仍不能通过的,我县可解除已签订的意向协议,并协助推荐其他就业岗位。
三、工作待遇
1、工资待遇。2017年被自治区统一招录的教师,按照自治区新招教师的标准发放工资;未被自治区统一录取的2017年一2019年期间,由县财政保障工资,按正式录用教师同等标准支付工资、津贴等,本科学历每月不低于5000元、 研究生学历每月不低于5500元 ,有意向去乡镇学校服务的教师,还可享受农村基层补贴及乡村教师补贴。
2、食宿保障。招聘到我县工作的教师,按每人一套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单身公寓提供住宿,并配齐床、沙发、电视、热水器、厨具等家具。其他福利待遇按本县正式教师同等对待,正式入编后仍可租住廉租房、周转房。
3、正常休假。凡已签订意向协议的新教师到我县工作后,未婚教职工原则上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并按照在编教师探亲报销标准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期间。
四、招聘岗位
2016年新和县赴内地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计划300名。主要招聘中学语文、数学、化学、生物、物理、政治、历史、地理、英语、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通用技术等学科或相近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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